澳門團體借場公投被拒 今上訴

澳門團體借場公投被拒 今上訴

【本報訊】澳門民間團體早前以集會名義申請借用公眾場地,作民間公投票站,昨日遭澳門民政總署否決。民政總署回覆指,有關活動屬民意調查,並非集會,又指公投活動挑戰國家憲制及《基本法》,建議該會放棄使用「集會」名義申請場地。負責該活動的民間公投管理委員會拒絕循一般行政手續申請,決定今日向法院提出上訴。

政府指挑戰國家憲制

澳門民政總署重申,當地法院早前公佈的裁判書的看法,指民間公投實際上只是一項民意調查工作,指民間團體以集會名義提出借場申請,是對集會一詞有錯誤理解。民政總署在回覆中又指,即使民間團體堅持是公投活動,因澳門沒有設立公投制度,團體的做法「是對國家憲制和《基本法》的挑戰及破壞,亦完全不符合澳門特區的法定地位」,因此拒絕有關申請。

「法院提都冇提過非法」

提出申請的開放澳門協會理事長周庭希表明,不會以一般行政手續申請,因為「肯定唔會成功」,表明今日會向法院提出上訴,他表示:「之前法院提都冇提過非法,但𠵱家民政總署係嘗試釋法,令我哋好憂慮。」
澳門終審法院早前以公投宣傳活動不屬規管集會條例範圍為由,拒絕受理開放澳門協會上訴。
周庭希表示,本月24日及30日的公投極可能受影響,「如果法院繼續唔去審,嚟緊實體票站會遇到阻滯,我哋有啲方法去應對,不過要遲啲先公佈」。
開放澳門協會早前已經公開呼籲巿民借出可以向公眾開放的私人地方作票站,該會的目標是在澳門半島和氹仔設立共五個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