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代理涉嫌偷步推銷新盤。本報接獲讀者報料指,在將軍澳街頭出現推銷「天晉3」的宣傳單張,更附聯絡電話。該聯絡人指自己「係中原、美聯嗰啲」代理,並稱項目今個月底銷售。
市場理解「天晉3」應是指新地於將軍澳發展的天晉IIIA項目,據知,發展商未有就該項目作出任何銷售委託安排,亦未委託代理作宣傳。本報記者聯絡單張上的聯絡人,該聯絡人兩度要求留低聯絡電話,但當記者要求親身約見了解情況,該代理說「遲啲再搵你」,隨即收線。
地產代理監管局回應指,局方正了解及跟進事件。根據局方發出有關地產代理銷售一手住宅的執業通告,代理為一手樓盤銷售發出任何廣告或宣傳品前,必須取得發展商的書面同意,並在發出前取得發展商的明確書面批署。若持牌人被證實違反上述指引,有可能被監管局紀律處分,最高刑罰為撤銷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