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與否,視乎人大常委會本月底開會後,會否為政改訂下篩選框架;預計佔中行動最快9月發生。律政司、保安局及警方已作出連串應付大規模拘捕和檢控示威者的部署,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認為大規模檢控並不可取,或會嚴重影響法庭運作。
政府針對佔中作大規模拘捕和檢控部署,今年中已流傳律政司要求大批當值律師候命,最近已知懲教署騰空可容納200多人的赤柱馬坑監獄,另外警方本月聘500名兼職警署助理。江認為警方作為最前線人員,要考慮面對最惡劣情況,故早前在將軍澳工業邨使用汽油彈作防暴演習。
影響法庭運作
江又相信律政司會安排一隊熟悉《公安條例》和人權法的律師,全天候為警方提供緊急法律意見。但他認為,檢控與否需要有好的判斷和常識,縱然案情顯示有足夠證據,卻未必合乎公眾利益作出檢控。律政司不宜檢控以千計示威者,因不單影響法庭運作,亦會令大批檢控人員、警察和裁判官分身不暇,影響其他輪候案件。若必須檢控,應只針對刑責最重的,如發起人。
7月2日警方拘捕511人,江估計是因為警方需要向他們問訊,以了解他們在事件中的角色,是首領還是追隨者;又或是否不足18歲,可否施以警司警誡;事件是否有預謀計劃,因為影響案件嚴重性等。
他表示,事件中有被捕人士投訴等候四至五小時未能接觸律師,根據《警察通例》第49章,被拘留人士有權與親人、朋友和律師等聯絡;他估計安排當值律師候命,或可助避免被捕人士以未能會見律師作出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