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破產案 高院押後審理

張震遠破產案 高院押後審理

【本報訊】行政會議前成員、商交所主席「梁粉」張震遠(圖)遭新利控股前非執董梁志漢申請破產一案,昨在高院再提訊。
法官吳嘉輝應雙方協議,給予張21日時間呈交反對破產呈請的證據,梁亦有21日時間回應,之後會排期審訊,預計需時三小時。
梁志漢於去年8月入稟向張震遠及商交所股東公司新效控股追討4,000萬元貸款,至今年2月申請張破產時,張被指連利息拖欠4,733萬元。
張上月與梁和談,但談判破裂,梁上周指張只曾償還300萬元,要求法庭立刻頒佈破產令。
案件編號:HCB12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