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向陪審團傳閱殘肢照片微波爐內有黃油 屍骸或曾烹煮

法庭向陪審團傳閱殘肢照片
微波爐內有黃油 屍骸或曾烹煮

【弒親碎屍案】
【本報訊】大角嘴夫婦遭殺害碎屍案,辯方為讓陪審團感受目睹斷肢殘骸的震撼性,昨要求讓陪審團傳閱一張盛有多件斷肢肉碎的證物相。而科學鑑證專家在現場兩部雪櫃冰格搜出兩個頭顱外,更從微波爐的玻璃碟和碗內發現黃色油漬,雖未找到人體肉碎,但法醫坦言殘骸有機會曾微波烹煮。
記者:陳美莉 楊家樂

被告周凱亮甫遭警員拘捕,便即時承認殺人。何家達攝

法庭為免陪審團不安,所以為陪審團準備的證物相片中,並無人體殘骸的相片。次被告謝臻麒的代表資深大律師郭莎樂,昨特別向法庭申請,要求讓陪審團細閱一張在肇事單位房間內拍攝,盛載斷肢殘骸膠箱的大特寫。辯方坦言明白此舉會構成不安,但此點對辯方案情十分重要,因為要讓陪審員看到鑑證專家在現場目擊的景象,以體會其震撼性。
法官與控方一度擔心相片敏感,但仍批准辯方申請,相片由法官親自細閱和專家確認後,交由六名陪審員傳閱細看,陪審員看後表現平靜。相中可見殘肢交叠,部份膚色已變深,並可看見關節骨骼,肢體間放有數包防潮珠等。

死者周榮基(左圖)和蕭月兒(右圖)的死因不明。

被告父死前曾反抗

控方昨傳召法醫傅家聰作供,他檢驗涉案的殘骸及經DNA驗證後,確定兩副人體殘骸為死者周榮基和蕭月兒。傅指難以確定二人的死亡時間及致死原因,因為屍體被分割後,部份曾鹽醃或雪藏,亦有部份經烹煮及已腐壞。當中從微波爐內檢取到沾有黃色油漬的玻璃碟及白碗,雖未有人體殘骸,但相信殘骸曾被微波烹煮,而兩死者有可能於去年3月1日被殺。
傅向法庭仔細分析男女死者的傷勢,他指男死者的左手的手臂、虎口及手掌位置都有刀傷,相信他生前曾以手擋刀及抓刀反抗,其頭部及後腦位置有刀傷及硬物襲擊的傷痕。他另被刺傷的右邊胸口及頸喉位置,有機會傷及重要器官和氣道,影響血流和呼吸,故有機會屬男死者的致命傷。

次被告謝臻麒被押送到庭,其法律代表申請向陪審團展示案中殘肢照片。
何柏佳攝

或用鋸刀割頭分屍

至於女死者,其右胸口近頸的刀傷,可傷及肺部及重要血管構成出血,有機會屬其致命傷,雖其面頸及下巴位置有刀傷,但只屬輕微傷勢。傅指兩名死者的傷口均由利器造成,除利刀外,有機會是用鋸刀割頭及切斷四肢骨頭。
傅被辯方問及作為專業法醫,肢解兩具屍體需時多久、是否要醫學訓練及識字,傅坦言他本人起碼要數小時,但若無醫學知識、訓練,又或是文盲,當然需要更長時間,亦較難掌握落刀處,但他認為從互聯網及教科書亦可取得相關資訊。
傅亦曾於3月15日替周凱亮檢查,發現其左大腿背及手指有正癒合的刀傷,周當時解釋該等刀傷因意外地於3月1日被他人以生果刀所傷,但被誰人所傷,周沒有透露。惟傅同意,周的刀傷不會妨礙他肢解屍體。聆訊下周一繼續。
案件編號:HCCC 37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