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貪案開審第43日】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收受新地郭氏兄弟賄款案,郭炳聯下屬鄧卓軒繼續作供,他承認新地有薪酬委員會每年核准個別董事的薪酬,但其實董事的薪酬由郭炳江及郭炳聯決定,當中08年執董陳鉅源更破例獲郭炳江批准獲額外一次花紅。而新地會向非家族成員,發放較多花紅,當郭氏三兄弟獲六萬元花紅時,其他董事卻獲數百萬元。
新地代理內務部主管鄧卓軒指,自06年,各董事的薪酬及花紅會由薪酬委員會核准,但他承認個別董事薪酬是由郭炳江及郭炳聯作建議,而薪酬委員會曾表示「好尊重兩人的決定」,鄧亦未見過薪酬委員會不核准郭氏兄弟的建議。
陳鉅源獲發額外花紅
新地通常每年向董事發放一次花紅,而鄧有時會透過便條問郭炳江,是否按過往的方式發放花紅及確認金額。但08年4月,新地向陳鉅源發放500萬元花紅後,郭炳江在10月透過「機密及緊急」的便條,指基於陳對公司的貢獻,要求鄧向陳支付額外600萬元花紅。鄧解釋,薪酬委員會都尊重高層的評估,無特別問及陳有甚麼貢獻。但法官麥機智問,為何兩次花紅相隔半年,但兩張支票的號碼竟然是相連,鄧解釋「個戶口係處理機密付款,所以六個月後開第二張支票,我唔會驚訝。」鄧續指,花紅也算是機密資料。控方早前曾指,郭炳江透過向陳支付花紅,或存錢入陳的公司,再由陳透過第五被告關雄生,向許仕仁提供賄款。
此外,鄧表示新地會向非家族成員發放大額花紅,例如04至05年度,郭氏三兄弟的薪酬為150萬元,只獲6萬元花紅,但年薪170萬的陳鉅源,卻獲510萬元花紅。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