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罰款】
在2008年美國金融海嘯後,美國四大銀行包括美銀、花旗、摩通及富國,僅因出售問題按揭抵押證券(MBS)衍生出的各種官司及賠償,金額已達912.6億美元,若包括其他各種類的官司,例如操控匯率及拆息等,所罰金額更超過1,100億美元。
事實上,美國政府亦因金融海嘯而遭受重挫,令華府不得不將矛頭指向銀行業,同時亦通過收緊監管規則來懲罰一眾銀行。早前有分析指,四大銀行在擺平所有官司後,合計支付和解金額會輕鬆地超過1,000億美元;此數字比全球近120個國家的GDP總和還要高;蘋果公司更要花三年時間才能賺這麼多錢。
法巴被罰 法政府不滿
除美國國內銀行被開刀外,外資大行亦不能倖免。其中法巴因與受美國制裁的蘇丹、伊朗等國進行交易,月前才以89億美元換取與華府和解;但法國政府對此深深不忿,已表明會在下次G20會議上,向美國監管機構治外法權提出質疑。目前法國已得到英國、德國及意大利等國家支持;事件隨時演變成國際領袖的口水戰。
但話分兩頭,這些大銀行被罰後,多數不用以現金支付所有賠償,能逐年分攤賠償成本,減輕對財務的衝擊;而且事發多於5至10年前,銀行早已累積足夠的現金負擔官司費用。銀行高層亦無人因此入獄,可算不幸中之大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