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小販於去年平安夜擺賣後,推車欲經領匯旗下的上水彩園商場對出天橋回家,但遭保安員阻撓,爭執期間拉扯保安員衣服及拍打其後腦。兩人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普通襲擊罪成,裁判官昨着兩人日後如有不滿,應以正常、正確的途徑投訴,判各監禁四周但緩刑一年。
首被告鄒河清(56歲)及次被告張凢(46歲)獲家人及社運人士葉寶琳等共10多人到粉嶺裁判法院支持,張聞判後表示鬆一口氣,透露保安員現仍有打擊在彩園一帶擺賣的小販。辯方指事件源於領匯當日突然在天橋豎立「柱陣」,不讓小販推車通過。事發時首被告連人帶車跌倒,情緒激動及憤怒下方犯案。
案件編號:FLCC6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