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赤柬暴行 耗逾16億元

審訊赤柬暴行 耗逾16億元

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是聯合國和柬埔寨政府,於2003年6月簽署協議決定成立的特別法庭。法庭於三年後正式成立,就1975至1979年赤柬暴行,審判赤柬領袖及「應負最大責任的人」。
審訊由柬埔寨本國法官和國際法官共同主持,最高判刑是終身監禁,無權判死刑或向受害人賠償。法庭經費主要由外國支付,截至上月花了2.15億美元(16.77億港元),長期面對資金不足問題。此外,法庭亦不時被指受到政治干預,包括受到總理洪森的阻撓,令審訊進度緩慢。
法新社/德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