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被揭發在元朗錦田囤地涉嫌利益衝突,昨再被踢爆在審批該幅土地的樓面面積時,地政總署持雙重標準。地政總署前日回應林已作出申報,又指未有證據顯示林嘉芬利用內部資料進行土地買賣,但事隔一日,署方急轉軚指,由於收到投訴指她可能違反公務員守則,為了避嫌,將在短期內作人事調動,她不能再處理涉及元朗區的地政工作。
前業主申請多波折
林嘉芬與丈夫持有的錦田農地,上手業主08年曾經委託專業人士向城規會申請興建4幢、總樓面面積5,200方呎的兩層高村屋。但文件顯示,當時地政總署指未能確定這幅地可以建屋,又要求申請人將樓面面積削減三分之一,至3,480方呎才符合規定,最終申請三度延期,需要一年才獲批准。
但林嘉芬今年5月向城規會申請擴大可建樓面逾倍至7,840方呎時,地政總署新界行動組提交的意見竟指是按一貫做法,容許這類個案興建4幢共7,840方呎村屋,只花了一個多月便批准。另林嘉芬又被揭發14年前擔任該署高級產業測量師時,與同屬測量師的丈夫開設私人測量師行,卻未有向署方申報。
不過,地政總署回覆時大玩語言偽術,指文件曾列明有關地段的「屋地」發展參數,或許可擴至三層高,署方當時向規劃署就規劃許可的申請所提出的意見,均沒有排除該地段「屋地」部份的發展可達100%覆蓋率及重建三層高,又重申即使規劃申請獲通過,重建申請及規模仍需地政總署審批及決定。
民主黨促廉署調查
署方又指處理有關地段重建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申請,無論是前業主或林嘉芬及她配偶的申請,至今未作出批准,不存在先後以雙重標準批核的問題。
署方過去回覆時,一直力撐林已做足申報,但昨日又指因已收到投訴,指林女士可能違反了相關的公務員守則,並質疑署方未有妥善處理林女士作出的申報。為了避嫌,署方會在短期內作出人事調動,以便她無需繼續處理涉及元朗區的地政工作。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稱已要求廉署徹查事件,他指地政總署雖不再讓林嘉芬處理元朗區地政工作,但只是後知後覺,應徹查誰人批准林嘉芬的利益申報申請,「𠵱家只係小修小補,一早應該唔畀佢持有塊地,仲要進行紀律聆訊,搵返邊嗰批佢份利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