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被慢走的五年 Janice Man

【壹週刊】被慢走的五年 Janice Man

【壹週刊】盡說Janice Man簽約給黎明(2009-2014)浪費寶貴光陰,令人想起電影《被偷走的五年》。對於前度老闆天王,文詠珊不便用「偷」來形容;於是筆者設計這條fill in the blank,讓文同學寫上合適答案。小妮子猶豫不決,神態一臉嬌慵……

大概會填「hea」吧?談吐陰聲細氣,五年來高知名度與低工作量不成比例,甚至坦言賺錢不多,唔算懶算什麼?

Janice Man突然眼神一亮:「應該用『慢走』——係行得慢咗,但留前鬥後,現在可以跑快些、跑遠些。我睇的是長線。」

拿定主意,語音也清朗起來,正如她新近創業,當跨國唱片公司都遷往工廠區,Janice Man的workshop卻選址中環。一係懶得做,一做就做大事。

還有,文同學指出,這條題目出得不正確——根本要刪去「被」字,「被」有被動的意思。「無論慢抑或快,我一向喜歡主動,路係自己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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