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變形金剛4》攝製隊去年來港拍攝時疑遭勒索,警方拘控兩男子串謀勒索罪。
官指所選控罪舉證不足
法官昨指兩人行徑似黑社會收陀地,用語暗示恐嚇,足以證明干犯勒索罪,惟難明控方選控以串謀勒索罪,因舉證不足以證明兩人有串謀成份,故裁定他們罪脫;首被告交替控罪有意圖勒索而遊蕩罪成,判囚三個月。
罪成無業首被告謝忠平(35歲)與無罪釋放次被告蔡健信(30歲)同被控去年10月22日,於土瓜灣益豐大廈A座天台,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勒索製作公司女職員湯凱家交出金錢。法官向首被告說:「今次你好靠運!若勒索(入)罪,判刑相信唔會只係三個月!」
法官裁決時指出,無證據證明首被告為黑社會人士,惟其行為令證人相信他們有意如黑社會收陀地,加上他說話時多次說「我哋」,及在場時會有數人陪同,暗示有人支持兼語帶威脅;次被告的行為則顯示他支持首被告及向證人施加壓力,次被告出現於現場雖可疑,但不足以證明他與首被告串謀勒索。法官續稱首被告無目的地留在拍攝現場,其一連串行為和說話有明顯勒索意圖,故裁定其交替罪名成立;控方未能證明次被告留在現場有犯罪意圖,故判脫罪。
案件編號:DCCC158/14,11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