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貪案開審第38日】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收受新地郭氏兄弟賄款案,許的前私人助理作供指,許離開積金局後自組公司,但不覺公司有實質業務,許回公司多是看報紙和約人用膳。許與新地高層有電話聯絡,包括郭氏三兄弟,又會與郭炳江、郭炳聯食飯,或請新地高層雷霆入馬場。至於許與新地人士有何關係,助理相信「係朋友啩」。
許仕仁在03年8月離開積金局,控方指許在04年3月與新地簽署為期兩年的顧問合約。前私人助理袁詠雯昨指,03年11月獲許的德福企業有限公司聘用,擔任許的私人助理。
公司內睇報紙約食飯
德福的辦公室位於國際金融中心(IFC)一期,袁指許並不經常回公司,如許在公司,他會「睇報紙雜誌,佢自己寫下嘢,叫我搭(線)一兩個電話,約人食吓晏」。
由於許當時是馬會董事及香港藝術節副主席,故許要開會及請客,但袁不為意公司有何實質業務、及為許帶來收入。袁沒有替辦公室交租,她亦不知道由誰支付租金。
袁表示,許與新地人士有電話聯絡,當中主要為郭炳江及郭炳聯,同時包括郭炳湘、新地執董陳鉅源及新地代理執董雷霆。許會與郭炳江、郭炳聯及陳鉅源用膳,又請過雷霆入馬場,但沒與郭炳湘食飯。對於許與新地人士有何關係,袁說:「唔係太清楚,我諗係朋友啩。」
此外,袁知道許住在禮頓山,她指一直有替許準備支票交租。許在07年離任司長,袁亦辭職。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