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冒亡妻簽名申請公屋

老翁冒亡妻簽名申請公屋

【本報訊】年近八旬老翁結婚50載,妻子去年睡夢中離世,他不堪死神來得太突然,大受打擊。五個月後他申請公屋時仍稱妻子在生,同日獲分配公屋,但稍後遭房委會發現真相報警。老翁昨認罪被罰款3,000元,控方指他可能被迫搬離公屋或遭調遷。
被告梁國強(79歲)由兩名兒子陪同到觀塘裁判法院,原被控一項就申請租契一事向房委會作虛假陳述罪,及一項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罪。裁判官指同一件事卻控以兩罪,對被告不公,若處理欠公允,會得不到市民尊重,削弱制度,要求控方對控罪「二選一」,控方終撤銷首控罪。
承認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罪的被告去年2月喪偶。去年7月29日,他到長沙灣物業服務辦事處申請公屋,填表及宣誓時均稱妻子在生,又代她簽名,同日獲分配公屋。房委會查詢入境處後揭發事件,若他如實相報,將不能上樓。辯方指被告因喪偶深受打擊,一度暈倒街頭。
案件編號:KTCC35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