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隸屬屯門警區重案組的高級警員,遭廉署人員截查發現他身藏冰毒,並在他租用的單位再撿獲冰壺。涉案男警何世強(圖)昨否認藏毒及管有吸食毒品器具兩項控罪受審,聲稱毒品是經線人提供情報得來,但他未及向上級匯報已被捕。其上司則指被告曾提及「會去見條針(線人)」,但事後沒向上級匯報。
記者:陳浩義
高級警員被告何世強(38歲)於1993年投身警隊,過往曾派駐屯門、元朗及新界北等警區,案發時隸屬屯門警區重案組第2隊,現正停職。控罪指他於去年10月26日在元朗欖口村藏有1.08克冰毒,及在村內租用的單位廁所管有連接兩支膠飲管的冰壺及載有膠飲管的香煙盒。
向上司表示「會去見條針」
被告上司高級督察許仲恆作供稱,被告在案發前一日曾向他提及緊接的兩日不用當值,「會去見條針(線人)」,他着被告確定見面時間、地點、目的後致電通知他,並提醒被告見線人後要盡快提交詳細報告,但被告事後沒向他匯報。
許續供,當時沒指派被告調查毒品案件,但按照一般程序,若警員從線人手中取得毒品,應將毒品交予該區值日官進行調查。
屯門警區高級警司霍樂生供稱,警方的線人須作登記,但屯門警區記錄線人的機密檔案中,沒有被告提及的線人A君。辯方則指,A君是被告早前駐守新界北警區的登記線人。但控方補充,A君在新界北警區當線人的時段只是前年7月10日至去年5月。
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他自辯稱A君是他的線人,也是他的中學同學。當晚A君駕車載一名男子到欖口村向他提供偽鈔案情報,該男子給他一張面額100元的假鈔。A君隨後叫他到附近的行人隧道視察,他在隧道一張梳化拾獲一包懷疑冰毒,當他步出隧道準備致電向上級匯報時,已被廉署人員一擁而上拘捕,然後被帶回租用的單位搜出冰壺。何續稱,他租用該單位用來放置釣魚及潛水用具,並指曾配門匙給A君的妻子,好讓她躲避丈夫毆打。他稱不知為何單位藏有冰壺。
案件編號:TMCC128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