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管理層稱接郭炳湘恐嚇信

新地管理層稱接郭炳湘恐嚇信

【世紀貪案開審第36日】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郭氏兄弟涉貪案,新地管理層雷霆作供時透露,郭炳湘及郭炳江早於03年已因新地業務而不和,郭炳湘在08年大力反對出租環球貿易廣場(ICC)的單位予瑞信,向他發恐嚇信及投訴信,要由郭老太鄺肖卿出手,向董事局確認接受瑞信的租約,交易最終獲董事局通過。
新鴻基地產代理執行董事雷霆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他接受盤問時指郭炳湘與郭炳江早於03年不和;至08年,不和事件甚至涉及董事局。雷表示,為招攬投資銀行進駐ICC,他花了長時間與瑞信洽商,終在07年底達成協議。董事局成員均認為這是個好交易,惟郭炳湘大力反對,質疑只有幾個董事參與討論,跟着發信投訴及恐嚇雷和處理租約的律師。

郭老太允ICC單位租瑞信

08年1月6月,郭老太向董事局發信,確認她接受有關租約,聲明毋須再追究相關同事。翌日,郭炳湘仍未停止攻擊,發律師信要求雷提供其他洽談中的租約資料。董事局在1月中開會,雷忘記郭炳湘有否大罵董事,只記得會議氣氛好差,但與瑞信的交易最終也獲通過。雷認為郭炳湘的反對不合理,亦令他感到困擾。
至於許仕仁與新地在03及05年間向新地租用禮頓山單位,其中兩份租約都是在生效期後一段時間才補簽,雷當時代表業主簽約,他表示沒有理會生效日期,只留意租金水平,他認為5.5萬元月租一個單位屬市值租金,但他不知道為何05年中的租金升至8萬元。
案件編號:HCCC98/13

郭炳湘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