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早前發表報告指「佔領中環」會損害香港經濟的滙豐銀行,被揭發涉嫌霸佔公家路。《蘋果》調查發現,滙豐位於山頂中峽道的「大班屋」,在政府官地上加設大閘,「佔領」連接大屋的一條約50米公眾通道。根據地契,大屋業主只擁有通道的使用權,並無獨家使用權,但地政總署稱滙豐有權落閘。有看過地契的律師及專業團體反駁,通行權不等於絕對擁有權,滙豐無權裝閘將通道「私有化」,質疑地政總署放生滙豐,促立法會跟進。
記者:梁御和 劉美儀
涉嫌佔領公家路的大班屋位於山頂中峽道19號,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持有,實用面積約8,900方呎,去年底的內部轉讓價為5.61億元,現時住客是滙豐亞太區副主席兼行政總裁王冬勝。
記者日前到現場視察,由中峽道到大宅門前,須先經過一條約50米的行車通道。
路口設大閘裝閉路電視
但滙豐卻在路口已加建一道黑色的大閘,兩旁有兩個獅子頭雕塑,路面則鋪上精緻地磚,相當具氣派。設有閉路電視的大閘長期關閉,將整條通道佔據,恍如大宅的私家路。
不過,翻查地政總署的地段索引圖,該行車通道連同大閘位置,均不在私人地段範圍以內,也未有獲批短期租約,換言之是政府官地,公眾理應可以在通道上出入行走。
記者嘗試按門鈴要求大宅保安放行,但應門的保安以內裏屬私人地方為由拒絕。記者再三要求下,保安致電上級請示,電話裏一名不願透露姓名、自稱是負責管理大宅的仲量聯行職員更囂張指:「(大閘)係我哋負責咁又點呀?有問題你咪叫地政署搵滙豐囉!」
滙豐銀行發言人回應指,大閘早於1984年已存在,並獲有關部門審批,2010年翻新大宅時,也有就大閘向當局提交文件,但未有說明獲甚麼部門批准。地政總署表示,大宅地契指明滙豐有通道的「通行權」(right of way),有不受干擾通過的權利,也須負責該通道的建造維修,故可安裝大閘。
律師:市民有權去散步
不過,律師黃國桐反駁指,通行權並不等於絕對擁有權,「你有權用條路,唔等於可以阻止其他市民用條路」。記者翻查地契,內裏也只列出滙豐及獲其授權人士可享有不受干擾通過該路的權利,並無條文指業主可獨家使用通道。
黃國桐表示,該通道不處於私人地段範圍以內,按理公眾便有權使用,「市民有權走上去散步、睇風景」。但滙豐在通道上加設大閘,令市民無法進入,便等同完全佔有該通道。
黃國桐又補充,如滙豐安裝的不是大閘,而是停車場的升降鐵通,反而合理,「因為市民仍然可以行到入去」。他批評地政總署的處理手法愚蠢,「絕對可以(法律上)挑戰佢」。
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認同有關的說法,「地契冇話淨係你(滙豐)先可以行」,市民使用通道也不會干擾到滙豐的通行權。他又表示「地政署咁回覆絕對有問題」,會促請議員到立法會跟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