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贊同修例防圍標

業主贊同修例防圍標

【本報訊】大廈維修不時出現圍標或天價費用,而因強制驗樓計劃下本港至少有1.5萬幢樓齡屆30年的大廈屋苑須維修,日後情況或許更嚴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提議修訂《建築物條例》,日後涉及大額金錢項目時,業主立案法團須有三成業權出席才能開會議決,藉此增加法團認受性、減低私相授受情況。

倡增大會法定人數

公民黨早前電話訪問2,700多名居住私樓的市民,發現68%不知道業主大會的法定人數是總業權一成,並只須出席者過半數通過便可決定展開維修工程合約。調查又發現,逾八成受訪者認為有需要就巨額工程項目的議決,提高業主大會開會法定人數。
湯家驊認為,現行法例規定的業主大會法定人數太低,近來收到部份求助個案,涉及動輒過億元的天價維修費,但原來只有一成業主贊成便已通過。湯家驊建議修改法例,將現行《建築物條例》中,規定逾一百萬元或達到法團每年預算三成的招標工程,業主大會開會的法定人數由現時一成提高至三成,令法團議決的認受性提高。至於此舉會否令業主大會難以召開或容易流會,湯認為政府有責任教育業主履行自己權利,關心自己的屋苑。
湯又稱,會繼續收集業主意見並向民政事務局遞交,並約見局長曾德成商討修例,因為立法會並無權力自行提呈修例,須由政府提交議案予立法會審議,希望當局正視問題。
寶盈花園小業主劉先生指,過去對屋苑事務不感興趣,但屋苑法團於2月中突然議決要加23%管理費後,才醒覺親身參與才能改變現況,故贊成將業主大會的出席業權份數增至三成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