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貪案開審第34日】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串謀新地郭氏兄弟貪污案,新地租務部職員作供,指郭炳湘在2003年吩咐她為許仕仁預備禮頓山相連單位的租約,但新地沒收到任何租金。單位翌年續租,郭炳江或郭炳聯指示將單位免租以代替顧問費,但遭郭炳湘反對,結果郭炳江提出由他與弟郭炳聯支付其中一單位的租金。
新鴻基旗下職員預備租約
新鴻基地產代理旗下負責租務的公司Signature Homes,其董事總經理趙靖詩供稱,03年11月郭炳湘致電她,問禮頓山第六座20A及B兩個分別為2,238平方呎單位的市值租金,趙回覆每單位應為6萬元。郭炳湘隨後吩咐她就該兩單位預備為期一年的租約,租約期追溯至03年4月,租金寫每單位月租5.5萬元。趙說,直至承租一方簽妥租約後,她才知道租客為許仕仁。趙表示新地沒有收過該兩單位的租金,她就此問郭炳湘,對方說:「暫時唔好處理住。」
兩單位在翌年續租兩年,趙憶述郭氏三兄弟其中一人指示她預備一張便條,寫明豁免兩單位租金,當做顧問費。趙在04年4月將便條發予郭炳湘及郭炳江,要求二人批准有關安排。郭炳湘在便條上20B的資料下以英文寫着:「不可以當顧問費,不可以豁免。」但在20A上則寫着「OK」,趙認為,郭炳湘是指20A可以免租,20B不可。同年6月,郭炳江在便條20B的資料下寫着:「RK & TK equally」,趙理解為由郭炳聯及郭炳江平分20B的租金。控方早前指,許為新地任顧問,除收取顧問費,還接受免費租禮頓山單位。
另禮頓山禮賓員周美華供稱,許與太太在03年2月14日搬入單位,許在9月投訴主人房漏水,表示不滿,要求禮賓部安排單人床讓他在書房使用。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