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報告 怎樣製作民意?(香港2020研究總監 李永達) - 李永達

政改報告 怎樣製作民意?
(香港2020研究總監 李永達) - 李永達

上星期,政改三人組提交了政改諮詢報告,特首梁振英亦在同日向人大常委會提交這份有關2017行政長官及2016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報告。
在這兩份報告之中,用了很多令人很難明白的名詞,這些名詞有一定數量的表述,但意義含混,而且是一些非常容易被人扭曲及製作民意的用詞。這些用詞包括主流意見、較多意見、不少意見、一些民意、不少民意。雖然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發表政改諮詢文件的翌日,在電台內嘗試解釋這些一般市民很難明白的用詞是否用來表達民意多寡的意思,但林鄭月娥只是承認這些名詞是表達某種民意數量,並不是一個實際數量化的民意表述,因為這些寫法每一個用詞後面都沒有顯示出具體實際數字,所以是非常容易被利用及扭曲市民真正表達的意見。
為了去尋找政府諮詢報告或特首的報告有沒有準確地反映香港市民的意見,我現將其中一個重點抽出來作出詳細分析,看看特首報告是否完全準確地反映香港市民大眾的看法。在特首向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報告中,第11段羅馬數字第8分段:「在提出需要設定候選人數目的意見中,因應過去行政長官選舉的候選人數目,大致在2至3人,有些意見提議可將候選人數目定為2至3人,亦有部份意見提出其他數目。」
這段有關特首候選人的意見,給予公眾的第一個感覺,是提出行政長官選舉的候選人數目,選擇大致2至3人的意見是比較多的。
我們看看報告書的內容去檢查這個2至3人的說法有沒有民意基礎。在候選人數目這個部份是納入了政制報告書第36頁第四大段提名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程序內,這份報告書一般將民意分為四大部份,第一部份就是立法會議員的意見,第二部份就是各知名社團學術機構民間智庫的意見,第三種就是民意調查的意見,第四種就是提交12萬4千7百名人士的意見書。
我們逐一分析在這四大組別之中對候選人數量的意見是怎樣的,先說立法會議員的意見,在候選人數量之中,總共有64位立法會議員曾表達過意見,這64位立法會議員,有25位,即39%,建議2至4個候選人;有23位,即36%,這些全部都是泛民主派議員,建議候選人無需限制共36%。還有14位立法會議員,即22%提出2至3位候選人,有兩位立法會議員並無表達意見,從這看到提出2至3個候選人的意見不過是22%的少數。
第二組意見是來自知名學術團體智庫及重要社團,我只能從附錄49及50去看出他們的意見,香港2020及大律師公會認為候選人無需設限;而華人學術網絡、教聯會、九龍社團聯會、工業總會則提出2至4人;一國兩制研究中心、工商專業聯會、專業及諮詢行政人員協會、中華出走屋商會則提出3人,可見在社團學術機構及智庫之中,這個意見是分歧的。
第三個重要來源就是民意調查,民建聯曾就候選人數目做了兩次民意調查,一次是2014年2月,另一次是2014年3月。在2月的民意調查同意候選人是2至3名只得14%,建議3至4名27%,4至5名19%,7名以上14%,民建聯的四月調查只得28%支持人數是3名,支持4名及5名共有44%。
第三個調查是由港區省區政協委員會聯誼會在2014年2月做的調查,讚成1至3個候選人總共有42%,其他59%是讚成4人或5人。第四個民意調查是由真普聯委託港大在2014年1月做的調查,40%受訪市民贊成行政長官候選人不設限制,33%反對,20%表示一半一半。
最後一個民意來源就是12萬4千7百名份的意見書,在諮詢報告的3.45段只概括地講出:有不少意見贊同行政長官候選人數目應在2至3名之間,也有部份意見認為可將行政長官候選人數目定為其他數目或不應設限,因為這部份的民意並沒有細仔地分類,所以不能以數目表示出有不少意見及有部份意見其實所指數目為多少。
上述四個民意來源,其實從數量化及民意角度比較重要的是第一類立法會議員的意見及第三類民意調查的意見,第二類學術社團機構及智庫的意見,意見的質素比數量更為重要,從第一類立法會議員及第三類民意調查顯示支持行政長官候選人以2至3人為數量,這個講法其實是佔非常少數,反而在4人以至候選人無限制的範圍,民意是清楚多數。
這樣問題便產生,當立法會議員及民意調查清楚顯示候選人數量2至3人這些意見是少數或非常少數的時候,特首梁振英有甚麼民意基礎在向人大常委會表達的意見中第11段羅馬數字第8分段,講出有些意見提議可將候選人數目定為2至3人,這個寫法的民意來源在哪裏呢?
為甚麼不寫民意主流意見是候選人可以在2至4人及無限制數量這個表述方式呢?為甚麼梁振英可以將一個主流民意,較多候選人及無限制候選人這個表述寫成亦有部份意見提出其他數目?將主流民意變為亦有部份意見,這個寫法基本上是歪曲民意,亦即是梁振英語言的偽術。這寫法其實就是欺騙香港市民,亦欺騙人大常委會。
我不知道政務司司長有沒有參與行政長官向人大常委會撰寫報告的草議過程,若她有份參與撰寫特首向人大常委會的報告,而同意11.8段的寫法,我則表示極之失望。林鄭月娥司長是一位受市民尊重的政務官,知道作為政務官有一定的行事標準及做事的原則,若以欺騙市民的手段寫報告而更向市民表達這個訊息及向中央表達這個訊息,這就表示林鄭月娥道德亦開始敗壞了。
最後,我們要討論的是這種扭曲民意是怎樣發生的。第一個可能性,就是梁振英為了迎合中央政府的想法,就將政改報告所收集的民意扭曲為能奉迎上主北京政府。另一種可能性,而我比較贊成的,就是根本整個政改已經有一個中央定下的劇本,現時只是在門面上找政務司長大鑼大鼓地作出做五個月的政制諮詢。然後,用梁振英歪曲民意語言偽術的做法,在報告扭曲民意下撰寫。

李永達
香港2020研究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