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過去12年於天水圍區踏單車穿梭各屋邨、上門為客人平價剪髮的50歲髮型師,因剪髮認識了客人的20歲輕度智障女兒,熟絡後竟一邊剪髮一邊上下其手,又要求「望吓」她正值月事的下體,更趁她家中無人跟她性交,事件最終因她的庇護工場同事「爆響口」才通天。
記者:蔡少玲
以英文名Danny於天水圍「搵食」的被告林松芳(50歲),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非禮和一項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非法性交罪,法官押後至下月中判刑。
被告在2012年3月被捕當日,正踏着單車在天水圍天恩邨經過,被警員截停拘捕。他承認曾與女事主X性交,但聲稱是她自願。
之後他仍然繼續其單車理髮生意,今年3月更接受本報訪問,大談生意經,說最自豪有男孩自小幫襯,現已升讀大學,又自稱連「都敏俊頭都識剪」,願望是開理髮店,但個多星期後遭警方落案起訴。
女事主X的母親也是被告的客人,後來將被告介紹給X認識,2009年開始,被告也上門替X剪髮。X母親一早向被告透露,女兒屬輕度智障。X母後來發現,被告常與女兒有電話來往,遂警告他不要騷擾女兒,但被告竟反指是其女兒騷擾他。
辯方指事主早有性經驗
至2012年3月,X母從女兒的同事口中得悉,被告曾經撫摸女兒的胸部和下體,並且曾經跟她性交,於是報警求助。
女事主向警方透露,她曾答應被告做其老婆,雖然有「少少鍾意」他,但不相信他說鍾意自己。
她說,2010至2012年2月間,被告幫她剪髮時,伸手入其內褲撫摸她的陰部15分鐘,另一次被告知道她正值月事,竟要求觀望其下體,她拒絕,被告就摸她的臀部。
另有一次周末時家中無人,她致電被告談天,被告稍後上門,並在她的母親房間內跟她性交。
辯方昨在庭上求情時指,讀書至初中的被告由學徒開始努力,晉升至髮型師,聲稱因剪髮與女事主認識後交往三年,但他指女事主早有性經驗,男伴在庇護工場工作。
案件編號:DCCC26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