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炳江被指為許處理欠租

郭炳江被指為許處理欠租

【世紀貪案開審第32日】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收受新地郭氏兄弟賄款案,新地前租務部總經理朱松溪作供,透露郭炳江在03年指示他為許仕仁在國際金融中心找一個私人辦公室,並說如有任何租金欠款,郭會處理。朱一度指郭炳江表示,不需讓下屬知道承租人身份,但後來更正說不肯定郭曾這樣吩咐。

許妻曾商討禮頓山裝修

朱憶述在03年中前,時任新地副主席的郭炳江向他表示,當時還未正式離任職金局的許仕仁希望在國金一期找辦公室自用,郭並說若許有拖欠付款,由他處理。朱稱許遲遲未簽好租約,但在03年7月已一早接收單位。按一些新地的書面手寫記錄,租金已由人事部支付,收據送交郭炳江及郭炳聯。
至於積金局在03年續租國金一事,朱認為21元呎租屬市價,並不便宜。另積金局現任行政總監陳唐芷青指,當時顧問比較過中環中心及國金後,認為續租國金可免2,500萬元搬遷費,租金亦較便宜。經局內委員會討論及董事局投票後,決定續租國金,陳太認為制度避免局內個別成員影響續租決定。另她確認曾以朋友身份,替許處理私人租用國金辦公室的手續。
禮頓山項目經理胡茵芬供稱,早於01年禮頓山尚在興建中,許妻已跟她商討打通單位和裝修安排,以免建成後不合心意。胡說只跟許妻聯絡,沒接觸許。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