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教師控告曾任教的女學生父親誹謗案,男教師昨上庭作供時,承認曾單獨帶女生到工廈單位,但純粹為了「善用時間」單對單補習,強調從無女生父親所言的侵犯行為。女生父親一方則呈上一張女生的自白書,力指男教師藉詞當女生是妹妹而向她示愛、兼作出不禮貌行為,令她傷心得一度欲尋死。男教師則反駁指,當時是女生「錯認愛郎」、誤以為他當她是女友,強調兩人當時僅是師生關係,多得本案令他們成為情侶。
記者:林綺琪
原告男教師梁志宏(34歲)昨否認早於2010年已跟當時僅15歲的被告梁銳成的女兒拍拖,而是他離職順德聯誼總會胡兆熾中學後,在2012年中因本案才與被告女兒恢復聯絡,兩人傾談下情投意合,成為情侶至今,「件事撮合咗個關係」。女生及其母均不會就本案出庭作供,被告一方透露,妻子因「手心係肉,手背係肉;呢個係老公,嗰個係個女男朋友」,決定不作任何一方的證人。
原告指被告於2010年曾兩度去信胡兆熾家教會、校長等投訴,令他在同年學校結業禮當日被辭退。他曾多番致電被告解釋與其女兒僅屬師生關係,但被告不信。他在2011年轉職香港四邑商工總會陳南昌紀念中學,但翌年開學日,被告在校外連派兩日傳單,令他感覺「唔好受」及纏擾,擔心不獲同事、家長及學生信任而影響工作。被告又曾於凌晨3時來電抱怨、並在他不在家時上門拜訪其父母,令母親不悅。他承認,父親曾跟他說「𠵱家唔係法庭,你自己知自己事,心中有數,外界嘅眼睛係雪亮」。
稱帶女生到工廈單對單補習
對於被告的口供指原告曾跟胡兆熾的男生「爭女(被告女兒)」,兼曾說過「外國家長教子女用避孕套拍拖」,又承認與只得15歲的女兒不時到葵興一工廈單位補習,趁獨處時更會有親密行為、伸手入其女兒內衣褲撫摸。原告一概否認,僅承認曾勸被告「管唔到咁多」女兒與誰拍拖,指該單位是朋友的影樓,他稱為「善用時間」而叫被告女兒到單位補習,但從未作出侵犯行為。
原告透露,他在胡兆熾任教時月入3.3萬元,因被告的行為被辭退,失業一年靠間中代課維生,全年收入只有2至3萬多元。但被告一方指,妻子欲監管女兒電話用量,但原告身為教師,卻助女兒挑戰父母權威,在失業期間為女兒購買電話月費計劃。原告則稱因被告女兒說不夠通話分鐘與男友通電話,他才幫忙,其女兒事後有付款給他,他並稱當時已不是教師,況且他這樣做沒問題兼合法。
原告否認為了保住教席、受到校方壓力下才向被告興訟。他揚言自己曾因研發3D打印機獲獎,若從商賺得更多,根本可以不用當教師。案件今續,被告將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DCCJ34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