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建制派在去年元旦日安排大批金毛青年出席挺梁集會,曾現身出糧予現場撐場人士的新界總商會常務董事蔡志峯(圖),自去年3月起,連番被友人或銀行入稟追數,前日再因未有如期償還兩筆借貸而被入稟高等法院,追收合共近514萬元,並要求接管其用以抵押的西貢白石臺物業。
原告新昇物業按揭有限公司在入稟狀指,被告蔡志峯去年4月和7月,分別與長雄財務有限公司和原告訂立協議,以名下位於西貢白石臺的物業做二按和三按抵押,借貸320萬及120萬元。但被告只還了66萬多元利息,仍欠本金連利息共近514萬元。
蔡志峯去年3月曾被友人林玉瑾入稟追債277.5萬元,指蔡與其妻馬樂鈴和名下公司景豐集團(環保機建)有限公司借錢不還。林今年4月再入稟要求蔡將本案同一物業抵押予她,直至還清欠款為止。
案件編號:HCA136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