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時公眾已知的19項駐港解放軍設施,包括興建中的中環軍用碼頭,都是根據《1994年中英防衞用地協議》移交或興建,但今次曝光的大帽山雷達基地並不在名單內,政府也從沒公開。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指,大帽山雷達站處於「三不管」地帶,不受城規條例監管,變相容許政府私下將官地「割讓」解放軍,擔心當局會利用漏洞,容許解放軍不斷在其他官地「僭建」軍用設施。
早前城規會將中環海濱的土地用途劃為軍用碼頭,已惹起社會極大爭議。黎廣德解釋,香港的土地用途,主要受《城市規劃條例》、土地契約及《建築物條例》規管。由於大帽山雷達站不處於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範圍,故不需依照軍用碼頭個案的做法,向城規會申請將土地列為軍事用地;同時,雷達站屬政府土地,就土地的管理用途,傳統上毋須經立法會批准,《建築物條例》也無法規管軍用建築,「法例上真係冇晒佢符」。
黎廣德擔心先例一開,等同容許解放軍可以在其他政府土地上不斷「僭建」軍用設施,而且可能會座落在民居旁,但毫無法例可監管,更毋須公佈或通知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