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犯錯道歉罕見

法官犯錯道歉罕見

【本報訊】裁判官犯錯,令市民含冤失去人身自由,偶有所聞。2011年一名涉嫌剪爛大廈防盜鐵絲網被控刑事毀壞的商人,受審時被裁判官批評語無倫次,遭撤銷保釋羈留14日,最終上訴得直推翻原判。至於法官向被告道歉,雖屬罕見,也非首次。

特批准傳媒詳盡報道

翻查資料,詠春師傅梁挺於09年因毆妻被判監後,獲裁判官批准保釋等候上訴,原本可在保釋期間離港,但法庭保釋紀錄出錯,以致梁挺經羅湖過關時遭入境處以違反保釋條件拘捕,繼而在警署扣留逾20小時,帶返法庭後,才獲裁判官釋放,當時裁判官更向梁挺道歉。
此外,法庭也曾就計算刑期出錯道歉。01年有區院法官「朝令夕改」,上午判販毒案被告入獄32個月,下午改判44個月,上訴庭也就此事向被告道歉,這次代下級法官道歉碰巧也是法官司徒冕。
至於昨日的聆訊,按《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有嚴格的報道限制,如只能報道保釋申請的結果等,違者可判罰款5萬元及入獄6個月,但法官司徒冕昨特別批准傳媒可將庭上所聞詳盡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