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貪案開審第29日】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串謀新地郭氏兄弟貪污案,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劉吳惠蘭承認,政府在05年為西九文化發展項目新增三項條件,包括限制地積比、預留300億元作營運等,有可能令發展商蝕錢,而虧損金額會高達數以十億元計。
政府後來為西九項目新增三項條件,將地積比限定為1.81,要發展商撥出50%土地另作招標,及預留300億元做營運基金。劉吳惠蘭昨接受次被告郭炳江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盤問時稱,1.81地積比是經過不同部門研究所得,並非由當時身兼西九督導委員會的許仕仁提出。
許建議給新地額外時間完工
劉吳惠蘭認同新增條件或會令發展商虧損,金額會數以十億元計。Montgomery昨盤問時一度說出虧損金額,主控指不能向公眾披露該金額,提出反對,法官最後下令傳媒不能報道該金額。
早前證供顯示,評審委員會的入圍財團排名,恒基排首位,由新地及長實合營的活力星排第二,但公眾評分則是活力星領先,而最終評審是由兩者評分計算。有控方證人曾供稱,新增三項條件是由許仕仁提出。
此外,政府在02年引入高官問責制,辯方舉例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前局長馬時亨加入政府前在摩根大通、電盈任職高層,與私人公司有聯繫,但上任後不用向外交代以往工作及薪金。劉吳惠蘭昨日不評論,但指主要官員要按守則申報利益。控方早前指,曾任新地顧問的許05年上任政務司司長後,被外界質疑有利益衝突。
另新地在05年時暫停馬灣公園的工程,控方指11月的特首會議上,許建議要新地復工,但他提出給新地額外時間完工,及放寬陸路比例,時任特首曾蔭權接受其建議。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