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輛黃色法拉利今年初在九龍塘撞的士,更險衝入油站,其後飛馳逃去。警方後來尋回法拉利,司機卻不知去向。警方調查期間發現正停牌的車主,曾於新蒲崗一停車場內駕駛該法拉利及另一輛保時捷,兩車均屬其公司名下,遂控告他兩項在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罪及兩項沒有第三保駕駛罪。
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報稱工程公司董事的被告鄧肇臻(34歲)暫毋須答辯,准保釋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案件9月15日再訊。控罪指他於今年1月20日在新蒲崗越秀廣場停車場犯案。控方透露今年1月20日,一輛黃色法拉利撞到一輛的士後未停下。其後閉路電視拍下被告在越秀廣場停車場駕駛該法拉利,下車後登上停在一個泊位上的保時捷並駕走,繼而將法拉利泊在該車位。
案件編號:KCCC266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