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李曄,指她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未有就一間餐廳阻塞逃生通道作出檢控,並隱瞞曾發生有關罪行;被告今早到東區裁判法院答辯。李曄為現時處方僅有的11名女性行動組人員之一,於2002年入職,是消防處第8位女消防隊長,是次相信是消防處歷來首名女行動組人員被廉署拘捕。
被告李曄,39歲,被控以一項罪名,即作出可導致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涉嫌違反普通法。
被告於2013年案發時,擔任高級消防隊長,駐守消防處消防安全總區轄下樓宇改善課,並獲委派處理一宗有關餐廳阻塞逃生通道的投訴。被告涉嫌向消防處港島區及西九龍分區防火辦事處遞交一份便箋,報告她於2013年3月31日巡視該餐廳期間並無發現任何浮動障礙物;消防處就該餐廳並未能採取任何法律行動,被告建議毋須繼續辦理。
廉署早時接獲消防處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消防處發言人表示,過去5年只有1名行動組女性組員涉及交通罪行被判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