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蘋果公司(圖)被裁定操控電子書價格一案,蘋果已跟原訴方就賠償額達成協議,同意一旦蘋果的上訴被推翻,就會向美國消費者賠償4億美元(31.2億港元)。
美國司法部前年起訴蘋果與五家出版社串謀抬高電子書價格後,紐約州地區法院去年裁定蘋果違反了反壟斷法,蘋果正提出上訴。33個州的檢察部隨後代表消費者向蘋果提出集體訴訟,索償8.4億美元(65.52億港元)。訴訟原定下月進行。
上訴得直則拒賠
這次雙方庭外達成協議,蘋果的條件是要等上訴結果:假如蘋果上訴得直,不會賠償;否則才賠款;但如上訴庭把案件發還地區法院,蘋果仍會向消費者付5,000萬美元(3.9億港元)。上訴可能要一年後才有結果。
協議內容前日由原訴方提交法官,但沒提到受惠的消費者人數。蘋果在之前另一宗為電子書定價的訴訟,同意賠款1.66億美元予消費者,當時有超過2,300萬名美國居民接過賠款通知。
賠款4億美元,對於有1,500億美元(11,700億港元)現金的蘋果公司來說,財政不會有重大影響,反而公司形象更受打擊。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