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鐵的調查報告堅持港鐵公司在高鐵延誤及超支上毋須負上任何責任,更反指政府一早得悉高鐵工程滯後的詳盡資料,而港府要港鐵同時進行五項大型和複雜的新鐵路工程,亦是考慮不周,暗批政府。
意味官員有責任
報告指出,委員會未曾發現項目管理團隊試圖向政府隱瞞或掩飾各個項目合約遇到的延誤,強調高鐵工程與其他私營機構的發展項目不同,政府設有路政署作為持續監察該項目的部門。路政署署長每個月主持項目監督委員會定期舉行的會議,所以路政署及運輸及房屋局確實可以取得大量有關各份合約延誤的資料,意味官員也有責任。
報告續稱,港鐵公司目前正同時進行五項大型和複雜的新鐵路工程,事後看來,港鐵公司與政府或許應在建造大型工程的同時,審慎考慮全部項目的工程時間表,給予宏觀經濟因素更多考量,例如香港建造業的勞工嚴重短缺問題。
在高鐵項目中,政府不單是委託的一方,也是港鐵大股東,報告指政府在港鐵公司董事局設有代表,因此港鐵公司與政府的關係「並非一般純粹的項目經理與客戶之間的關係」,而實際建造高鐵的責任由承建商承擔,港鐵項目管理團隊以專業的方式處理了不同情況下產生的工程延誤,以此推卸監管不力責任。
根據報告,委員會在審核延誤的原因時,並未察覺或有任何證據顯示港鐵的項目管理過程,有明顯或系統性的錯誤而導致延誤,或顯示港鐵沒有進行足夠的實地勘測或技術準備,亦未發現有任何證據顯示項目管理團隊在日常工作中未有依循相關系統和程序,總之錯不在港鐵。
完工才追究超支
對於港鐵是否須為高鐵超支負責,調查委員會主席馬時亨強調,港鐵只是中間人,高鐵工程開支應由港府負責。港鐵主席錢果豐也說,根據港府與港鐵簽訂的協議,港鐵必須盡最大努力在估計移交日期前完成工程,但目前工程出現了不可預見因素,包括地質問題及勞工不足等,超支由誰負擔,相信要完工後才能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