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專責政改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強調歸納政改意見時沒選擇性,偏偏中央看重的特首候選人「愛國愛港」條件,被指獲「普遍認同」;提委會按選委會四大界別組成則屬「較多意見認同」,通通逆民意被指是主流民意。她昨更將報告內的形容詞分級,指「普遍」即沒人不贊成,「主流」就是過半支持,與報告內所引述的民調自相矛盾。
記者:陳雪玲 姚國雄 林偉聰 袁柏恩 朱俊穎
林鄭月娥昨早出席港台節目時稱,估計人大常委會8月下旬回覆政改報告,不預測屆時會否設一些方案及作出一些有指引式的法律條文,但預料人大常委將作出指引性規限,預告該決定有機會引發社會出現激烈行動。
港府聲稱政改報告沒就各方案、建議作判斷,但報告內卻出現「普遍認同」、「主流意見」、「一些意見」等有傾向性的形容詞,被質疑已反映政府的政改取態。林鄭昨砌詞解畫,自行為相關形容詞「定義」:「普遍係最高層次」,即在社會沒有很大爭拗的議題,舉例指,特首候選人要「愛國愛港」便是「普遍認同」,重申此要求是「不言而喻」,符合政治倫理,反指社會上有人對這四個字有心理抗拒。
不過,報告內引述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的民調顯示,25%受訪者不認同特首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是合理的,19%沒意見,與林鄭的說法自相矛盾。(詳見表)
至於「主流」意見,她的定義是得到逾半支持,包括提委會有實質提名權,但她同時又強調,非主流意見也不應忽略,報告中也有反映。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在另一電台節目時亦被問到如何將有關形容詞分級,他指「普遍」或「大部份」等即在收到意見中佔比較大的比例,「然後當然係『主流』,之後是『較多』、『不少』或『部份』,最後若沒有記錯應是『較少』,一個隱隱約約嘅層次。」
「着重理據多過數字」
被追問為何有79萬人參與的和平佔中全民投票,政府只用「不少」形容,到底有否統一標準?譚未正面回應,只稱「無論意見嘅輕重,民意嘅表達,政府都需要重視。」他指今次政改諮詢進行前已稱,不會量化收集到的意見,因為純靠數字不能落實政改,會着重理據強弱多過數字多少,「有啲意見非多數但幫到落實普選」。
他稱有向中央反映全民投票及7.1遊行是重要民意,而特首交予人大常委的報告中亦有提及,並以「不少人」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