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教師罰女童自摑40巴

補習教師罰女童自摑40巴

【本報訊】八歲女童到香港仔一住宅單位接受私人補習,疑因做功課不時出錯,被女補習教師與女助手揮拳毆打,另以間尺打手,補習教師更涉嫌四度要求女童自摑,其中一次更罰她自摑40巴。
學校社工見女童傷勢後報警,警方拘控補習教師與女助手共10項罪名。

見做錯功課即揮拳毆打

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補習教師首被告梁碧君(48歲)被控四項普通襲擊罪及四項虐兒罪;託管員次被告葉慕儀(52歲)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兩人暫毋須答辯。案件下月5日再訊,讓辯方去信律政司,兩人獲准保釋,但不准接觸事主。
案發去年1月1日至11月22日,地點是首被告的鴨脷洲海怡半島住所。
據悉,首被告利用住所作補習場地,次被告則提供協助。事主因不時做錯功課,例如計錯數等,惹來兩名被告揮拳毆打,及用間尺打雙手。首被告疑四度要求事主自摑,其中一次更達40巴。警方接報後於去年12月拘捕兩人。
案件編號:ESCC2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