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二月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出任政改諮詢三人小組領導時,躊躇滿志,一副未來行政長官的模樣,而不少評論皆認為,只要政改諮詢工作做得好,最終立法會順利通過,五個月諮詢時間就猶如特首競選工程,足以讓她籠絡四方,爭取各派支持。一時間,林鄭月娥的政治行情高漲,意氣風發。
但五個月下來,林鄭月娥的諮詢工作乏善足陳,所謂約見立法會各黨派議員的飯局虎頭蛇尾,連一度有意向她靠攏的所謂溫和民主派亦碰得一鼻子灰。由於近期政局大變,結果諮詢期結束前仍然企圖一錘定音,揚言公民提名、政黨提名違反《基本法》,不會納入諮詢報告的林鄭月娥,最終也要改弦易轍,推卸責任,只能將不同的意見和建議方案巨細無遺地羅列出來,交差了事。
作為一個理應幹練的政務官之首,林鄭連當年林煥光負責為政制改革進行民意匯集工作水平也不及,所謂「好打得」證明只是浪得虛名,有名無實。
作為有意染指特首寶座的政客,她亦錯失表現自己政治才能的機會。如果只是將政改方案羅列出來,那只是低級政務官也能勝任的工作,何須由政務司司長瓜代行政長官擔任?即使現時政改諮詢報告運用語言偽術,將代表中央意旨的意見如甚麼特首人選必須「愛國愛港」、提委會是唯一有實質提名權機構,不可被直接或間接地削弱或繞過等等,一律以所謂「主流意見」來包裝希旨承風,但在委以重任的中央領導人心目中,你也不僅是一個唯唯諾諾的奴才,更是卸膊縮骨的機會主義者,難當大任。
有本領的政治人物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見,這點林鄭連已成政治廢物的梁振英也不及。作為地下黨員,梁振英至少不忘找緊機會向黨中央表示忠貞,在記者會上強調若國際標準不符合《基本法》或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也要跟隨《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但林鄭卻不懂得把握時機,將民意化作自己的政治本錢,完全不知道在《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框框下,仍然有可以遊走的空間。
她當然不是彭定康的級數,可以將《基本法》玩弄於股掌之間,一招「新九組」已足令中共陣腳大亂。例如,提委會雖然是唯一有實質提名權的機構,但提名就是提名,不等於選舉。提委會的職責是制訂符合國際標準的提名方法,只要是符合國際標準和普及而平等的原則,任何提名方法都可採納,包括不少市民支持的公民提名;而任何人只要符合提名資格,都可成為特首候選人。要充份反映社會各階層意見,提委會的組成辦法即使不全面民主化,由全港選民投票產生,至少也要由各個界別一人一票選出。這些建議都沒有超越《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卻符合大多數港人的意願,是社會各界有望達成共識的基礎。
作為政改的掌舵人,啟動政改首部曲不單是一種形式(形式也可以由政治廢物去行禮如儀),更是一種建構社會契約的政治行動。林鄭月娥沒有這種識見、膽量和才能,注定只能打回原形,做一個唯命是從的奴才。
黎則奮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