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體船裸屍案 男子殺女友囚8年半

雙體船裸屍案 男子殺女友囚8年半

【本報訊】警方去年在油麻地避風塘一艘雙體船引擎發現斷臂女裸屍,任職躉船起重機操作員的死者男友向警方承認,在工作的躉船上與任職夜總會公關女友喝酒後爭執,將她推倒地上,等了良久見她沒有呼吸,便將她拋落海。
他在高院審訊時企圖推翻口供,但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僅45分鐘,便一致裁定他誤殺罪名成立,被判監八年半。
法官指罪行非常嚴重,44歲被告吳容根雖無心殺人,但他的行為奪去一條人命,加上毫無悔意,故判監八年半。
被告育有一對兒子,與前妻於1992年離婚,2012年起與死者鍾明芳(37歲)同居。他昨聞判時相當平靜,辯方指他為家人勤奮工作,對死者一直照顧有加,只是偶爾酒後吵架。
被告於案發當日與死者均喝了很多,「可能醉到以為她已死去,所以將她拋落海,導致她溺斃」。
案件編號:HCCC28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