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華山遭誹謗案】
【本報訊】大輝集團主席曾華山控告華懋證人梁錦濠前女友誹謗案,梁的前女友陳佩君昨續出庭作供,並憶述真正「爆料人」蕭炎坤因陳振聰食言不肯給爆料費,但陳反擊認為案件是自己與龔小姐的事,蕭於是向陳開火:「佢鍾意畀錢邊個,畀隻狗又得,畀動物又得,畀男朋友又得,冇人可以講,但係我只係要攞番自己嘅服務費!」
「我只係要攞番服務費」
被告陳佩君昨指,爭產案審訊期間,華懋透過她的舊愛梁錦濠及博愛醫院前主席蕭炎坤,找她擔任華懋證人。但她因不滿梁錦濠誣衊她與陳振聰帶白紙給梁簽署,故拒絕作證,並指若然華懋發現她知悉華懋賤價賣地予梁的事,應該不會找她做證人,最後她選擇幫陳振聰找資料打擊梁錦濠。
而在商討和解會議中,「爆料人」蕭炎坤向陳振聰表示不滿,因陳向傳媒發放華懋賤價賣地予梁的資料,卻未有付款給蕭。但陳發難罵蕭,指案件是他與龔小姐的事,蕭則還擊謂:「老人鍾意後生,無論男女都係咁,係唔關我事,都冇乜關係,佢鍾意畀錢邊個,畀隻狗又得,畀動物又得,畀男朋友又得,冇人可以講,但係我只係要攞番自己嘅服務費!」會議氣氛變得十分惡劣。
原告律師指陳佩君故意向陳振聰律師麥至理表示曾華山是爆料人,目的為掩飾蕭炎坤及她自己的身份,陳佩君對此否認。
案件編號:HCA18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