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懶理良心為何物的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聲稱警方在7.2遮打道清場是採取「適當」武力。但示威者沒反抗,卻遭警察以屈手或箍頸等陰招侍候。本身是拳擊手的示威者Day也劇痛難當,腕傷至今未癒,斥警以私刑懲罰不合作示威者;區議員林立志頸部出現血痕,手部一度需包紮。暴力面前,良心並不脆弱,示威者指警方打壓只會激發更多人參加佔中。
記者:白 琳 馬志剛
Day曾是港隊西洋拳擊運動員,現職設計師,自言忍受痛楚能力較常人高。他當天早上被警抬離鐵馬陣後,警員問他會否自己行走,他拒絕,警員即在其右腕使勁屈摺。Day初時一度鎖緊腕關節抗衡,警員轉換位置施壓,其手腕被屈近80度角,另一警員則用手肘按壓其左膝後穴位,「清場嗰陣我一啲都唔驚,估唔到behind the scene佢就畀力。我叫佢唔好屈我隻手,佢望第二邊,唔敢直視我」。
「有意識想使走傳媒」
Day的腕傷持續兩周仍未復元,一動就痛。他指手腕關節脆弱,筋腱又沒肌肉包裹,估計需兩個月才完全康復,「我一向對警察印象OK,覺得佢哋都有阿媽生。今次我好震驚,好似想攞我命咁」。他對警方以至「警察查警察」的投訴機制失去信心,放棄追究。
2011年7.1晚他參與堵路示威,在干諾道中遭警抬走,「當年警察好溫柔,冇做古怪嘢。握住我個手腕防止前臂整到佢,我一話少少痛,佢即刻鬆手」。事隔三年,他認為警員今次刻意在記者鏡頭外動私刑,懲罰不合作示威者。但警方的威嚇只會換來更大反抗。
Day的同伴周子俊被抬走時身上藏有攝錄機,畫面顯示他沒反抗,卻被警察掃跌眼鏡和屈手。周相信警員掃眼鏡是無心之失,警員被他喝止下也停止屈手,但今次警員明顯使用了較以往更強的武力,「係好有意識想使走傳媒,等傳媒唔拍嘅時候先落重手」。
不能長時間執筆寫字
民主黨區議員林立志是首批被移離遮打道馬路的留守者。他的眼鏡被毀,右頸遭強力按壓致皮膚破損,鼻骨同樣隱隱作痛;右手手腕被屈曲致傷,無力提起10磅行李,亦不能長時間執筆寫字,求醫兩次仍未康復。林憶述「我已經放軟晒手腳,警察一嚟就揸爛我副眼鏡,又撳我手、撳我頸同鼻骨,想我鬆開手。佢將手掌用力向上屈,我好痛,叫佢鬆手,佢眼神好兇神惡煞」。他表明若政府、中央在政改上仍無回應,會繼續參與公民不合作運動,「上一代等咗30年,我唔想等多30年仲係乜都冇」。
有前線警員透露,屈手清場是今期機動部隊訓練的新加內容,主要是用來迫使示威者自己行路離開的策略之一;至於穴位按壓,則是逼使示威者「起身」的招數,原意不是要傷害示威者,但執行的「程度」輕重,就另作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