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筆思議】 前世作孽,今生寫字:花癡少女 - 陸以心

【七筆思議】
前世作孽,今生寫字:花癡少女 - 陸以心

從小到大,我身邊都有不少「花癡少女」。所謂花癡,文藝說法是「太易動情」,難聽的說法就是「向任何異性發情」。基於我先天對廢話的忍受能力特別高,從小就吸引「花癡」們來傾訴心事。
根據多年經驗,「花癡少女」其實無論是十幾歲還是幾十歲,她們還是一貫活在自己的粉紅色世界裏。本來這種「自得其樂」的生活模式是挺不錯的,最起碼每天醒來,都覺得人間有希望,因為有無數暗戀者/追求者在等待她。然而最令我煩惱的是,她們除了喜歡找我傾訴之外,有時更故意要拉我去當「情感鑑證CSI」,要本人從一餐飯,或是一次咖啡短敍,甚至是從各類短訊/FACEBOOK發表狀態,來判定那男生的心理狀態。

男生因太喜歡而害羞

患了「花癡少女」症狀的人,跟鼻敏感與濕疹患者不相伯仲,只是她們的病,叫做「情感過敏」。如果一個男生,從來沒有約你出去吃早午下午茶晚餐消夜,連茶餐廳咖啡都未喝過一杯,你怎麼可以說他喜歡你呢?但花癡們會告訴我,憑男生跟她對望的眼神,還有碰面時的欲言又止,她們就知道男生因為太喜歡而害羞,不敢提出約會!接着,花癡們就會展示一堆由男生發來的「早點睡」、「小心着涼」等短訊,以證明她們的想法是正確的。面對她們像太平洋般無邊際想像力,我絕大部份時候,只能咬唇強忍不發惡言。因為我浪費再多口水,也不敵她們的信念。
我曾經冒死向花癡們進諫,男生有可能只是手痕群發短訊,看看哪個女生有反應罷了。而更多時候,他們這樣做,根本不是喜歡妳,而是喜歡被別人喜歡啊!可是我想說,花癡有的就是頑強念力,她們為了讓自己的幻想繼續運行,不惜將荒謬絕倫的事情,扭轉為「愛在心裏口難開」的理據。
某一次聽到花癡朋友在投訴另一女生朋友,認為她存心勾引男神。而花癡的理據,只不過因為那女生在看電影時,不停伸手拿男神手上的薯片來吃!更可怕的是,當女生解釋自己只是一心想吃薯片時,花癡朋友卻將之解讀為「那女生潛意識想親近男神」!後來花癡當然沒有得到男神,可憐那女生卻一直背負「潛意識勾引」的罪名。
本來在不干擾別人的情況下,當花癡少女並沒有甚麼壞處。可是,假如你真的想談戀愛,花癡想法絕對會成為絆腳石!沒錯,女生天生敏感,但是花癡們的敏感,要是被男人識穿,好命一點的就是被他們把你當作「零食」(畢竟叫有交流),淒涼一點的,就是男人從此見到你就掉頭走!因為沒有一個男生在第一次約會時,就要背負下次再見=確認戀人關係啊!
喜歡被喜歡是人類天性,但花癡們如不調整心態,恐怕一輩子都會活在「虛擬萬人迷」的假象裏啊。

【前世作孽,今生寫字】
撰文:陸以心

《春嬌與志明》編劇,精神與肉體長期處於越吃越餓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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