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貪案開審第25日】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收受新地郭氏兄弟賄款案,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助理秘書姚繼卓接受辯方盤問時指,許仕仁在05年為回應公眾對政府在西九項目上是否有利益輸送,故提議對發展商增設三項嚴格條件,包括發展商要預留300億元作文化藝術發展、地積比率限於1.8等,以及撥出一半地皮另作招標,新增條件令發展商可能得不到利潤,甚至虧損。
倡新地致函孫明揚放寬馬灣限制
早前庭上證供披露,新地與長實合營的活力星,在公眾評審中排首位,在委員會評審則排第二。姚繼卓指有關建議由許仕仁在05年8月提出,姚認為新增條件一舉兩得,「將利益輸送機會減到最低,而如果發展商冇正面回應,政府可重新考慮發展西九」。姚承認當時的西九項目是炙手山芋。
另一證人、05年任職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政務助理的黃靜文表示,此項目是許仕仁在上任時其中一項重要工作,許「好睇重呢個項目」,每星期總會花時間處理。黃供稱,她曾在06年6月陪同許與時任新地副主席的郭炳江開會,會上新地要求放寬通往馬灣公園的陸路限制,許建議新地直接寫信予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黃指,政務司司長與發展商開會屬正常。
此外,庭上昨日提到許仕仁上任後沒有搬入官邸而住在禮頓山,黃靜文解釋是因時任特首曾蔭權未搬走,許亦多次表明只做該屆的餘下兩年任期。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