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復生涉偷信獲撤控罪

陳復生涉偷信獲撤控罪

【本報訊】息影藝人陳復生涉兩年前到前夫、「十姑娘」何婉琪之子何東舜銘的通訊地址偷信,案件原於昨日開審,惟控方突然表示不提證供起訴,撤銷盜竊罪,令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大表不滿。練官指早於今年2月案件首次提訊時,已着控方考慮會否以其他方式處理,他直斥控方的做法浪費法庭時間,要求控方三日內提交全面報告解釋,若他不滿意報告,將作正式投訴。

法官不滿控方處事程序

控方在庭上解釋,過去兩個月一直覆核本案,上周考慮了一些陳復生(53歲,已改名陳薇光)與前夫的家事法庭案文件,才作出撤控的決定。練官反指如案件仍在覆核中,控方不應進行答辯、預審等程序。
據了解,陳稱獲得前家翁何鴻章向她發出的授權書,讓她到家翁名下大廈,即涉案旺角東寶大廈調查。但何鴻章事後向警方表示,授權書上他的簽名有可疑。一度擬起訴她偽造等罪的控方,卻並沒就何鴻章的簽名找專家驗證。但陳手上有文件,力證授權書上的簽名真確,足以令本案證人的誠信受質疑。
陳復生昨一概不回應提問,只微笑不語。大律師王國豪代表何東舜銘到庭旁聽,指本案事發至今已兩年,早前何東舜銘一方主動聯絡律政司及警方,上周三方收到證人傳票,上周五卻獲通知將對陳撤控。他批評控方沒有效率,又透露何東舜銘對律政司撤控的決定「肯定唔高興」。
案件編號:KTCC66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