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ce Wong,30多歲,大學行政人員。梁振英上台前後才開始上街。7.1下午2時多入維園, 7.2晚上8點半才被釋放。她感激大學還有空間,容納不同政治取態的人。「我是7.1當天才決定留守的,原意是去監察,不讓警察或搞事分子亂來。不過,在現場就不會覺得站在旁邊就夠了。小朋友都做咁多嘢,大人更加責無旁貸。3、4點時,朋友不適,我倆一度離開,但很快就後悔,5時多就一起回到現場,直至被抬走」。
「抹黑抗爭是違反良知」
她認為要知道後果,才知自己可以有幾多承擔,而不只是一時衝動。「我查過,初犯非法集結,最多判守行為12個月」。
Grace說到政府一意孤行如此,市民想爭取公道、基本人權。「普選、白皮書、新界東北,如此多人留守,為何還是有人用歪理,說你搞事?這是違反良知及判斷力。那晚我躺在人群中,見到路邊有更多人旁觀,其實(他們)差一步就可以躺下來加入,躺下去跟站在一旁是有很大分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