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蛙遭入稟 追討商標授權費

博士蛙遭入稟 追討商標授權費

【本報訊】因被質疑賬目不清而自前年開始一直停牌的博士蛙(1698),獲授權使用曼聯、巴塞羅那及祖雲達斯商標,但被指未有按照合約規定付清授權費,更在合約期屆滿後仍繼續使用相關商標。香港總授權商入稟高等法院,向博士蛙及旗下公司追討585萬元,並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阻止對方繼續銷售、宣傳相關產品及交代賬目。

滿約後續售相關產品

原告為PPW Sports & Entertainment(Hong Kong)Limited,被告為恒龍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及博士蛙。入稟狀指,恒龍為博士蛙旗下公司。2011年8月,原告作為曼聯、巴塞羅那及祖雲達斯三間球會的總授權商,與恒龍簽訂協議,授予恒龍設計、製造及在大中華地區銷售授權產品的非獨家權利,合約期至2013年7月,並容許銷售貨尾至2013年10月底。
原告指,合約規定恒龍須向原告支付至少240萬美元(折合約1,872萬港元),惟至今拖欠逾75萬美元,更與博士蛙在合約期滿後繼續銷售相關產品,甚至在公司網頁繼續宣傳,誤導公眾。
案件編號:HCA13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