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成了年輕人流行玩意的懸崖跳水,早前發生的18歲中六生大樹灣海蝕洞跳水溺斃事件,並未有喚醒年輕人的關注。原來不識死的不只是年輕人,被稱為跳崖勝地的西貢四疊潭大人、小孩徒手攀到10米高崖頂,從陡峭石壁上躍下,頭撞大石隨時喪命,被專家形容如同玩命。
記者訪問在場樂此不疲滿臉興奮的跳崖友究竟知不知道很危險,答案令人O嘴,要是危險,政府有關部門應該出危險警告才是!原來漁護署在上址四周確有豎立警告牌,指「水深危險切勿嬉水」,但竟被連根拔起棄置在垃圾箱附近,擺明當冇到。又有說只要小心跳就得,唔使驚咁話!又係,個個都咁好彩,怎會有意外?手機網絡無訊號難以求救?何用擔心,只怪我厚多士!
講開又講,銀行未見有豎立警告牌禁止打劫,打劫點解要坐監?如此類推,殺人放火打家劫舍無惡不作,原來只能靠天收?自己條命要點玩照道理關人鬼事,但明知打大風,風急浪湧依然上山下海夠刺激,出了事理應自救自己搞掂,何須要救生員、消防員、警員、潛水員甚至直升機駕駛員,冒生命危險搶救?Common Sense死咗我早知,只是不知原來死字點寫都不用識。冇腦最多冇思想,呆蠢笨確是冇藥醫,但絕對不會死人。自以為好有思想好有腦,但其實個腦是殘的!
古人有云:欺山莫欺水。此山乃是指爬山,不是攀山攀懸崖。山上起碼看得見,日出日落可知方向,水底下的情況有甚麼危險從水面憑肉眼根本看不出,那是玩命,不是冒險。這些一刻之勇的所謂膽識,逞來毫無意義。
一理通百理明,想深一層,做人做事,其實何嘗不是?
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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