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聲稱醉酒後打算隨街小便,遇上屋苑保安員查問,自覺被挑釁,竟掏出腰間氣槍指嚇對方。他雖然得以成功逃走,但十天後被巡警在現場附近截獲,警員上門搜屋時更發現他私藏11支氣槍及刀具。他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管有仿製槍械及違禁武器共兩罪,判囚10個月。
隨街小便被查 指嚇保安
被告程天偉(36歲)承認於去年11月18日在藍田康盈苑外,管有一支手槍形氣槍,並於同月28日在其德田邨家中管有一把蝴蝶刀及一把彈弓刀。辯方指被告有10個案底,但不涉暴力或武器,案中武器及氣槍只作收藏用。當日醉酒的他因想小便,遇上保安員查問下感覺被挑釁而犯案。
案情指被告在凌晨時分,搜索康盈苑地下垃圾房的衣物回收箱。保安員接報到場見被告身旁有一個黑色袋,外露兩支槍管狀物體。保安員查問時,被告突掏出腰間氣槍指嚇謂:「你當冇發生過呢件事。」保安員大驚返回崗位報警。閉路電視攝錄被告進入德樂樓乘搭升降機。10天後巡警發現並拘捕被告,押他回家,起獲涉案其他物品。
案件編號:KTCC627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