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house」,顧名思義,就是一幢房屋。
買了樓的你,有否想過地契內若有此字眼,這幢樓便難以拆卸重建,一世被綁死?地政總署最近發出了作業備考,明確就去年終審法院對地契中有house字眼的樓宇作「終極判刑」。
此後,凡地契內有house字眼,便不能當「apartment」(分層單位)處理;要重建為高樓大廈,必須逐呎付足昂貴的補地價金額。
但問題是,原來早年土地管理行政混亂,不少在九龍城、深水埗及跑馬地等多層式舊樓,都「無厘頭」在地契中出現house一字。本刊抽查九龍城區部分舊樓,命中率竟達六成。這批物業,重建潛力已經消失;有測量師更預算估值蒸發一半。有落了釘的地產商「中伏」,更多的是仍懵然不知、千千萬萬個小業主或準買家,宛如一個「都市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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