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帶隊到花蓮,乘車由台北南下,經過南澳鄉海峽,車上中國內地同學都為景致驚呼,舉機狂拍;細問才知他們少在家鄉看到海洋,使得他們來港讀書,暢遊南丫島大嶼山等而沉迷海景,出走台灣更為沿路海洋興奮。
我們在香港長大,動不動看到維港,地理上更坐擁四面環水,當然不為海洋驚歎,可是生於內地的,說整輩對環境認知上,不知海洋為何,並非奇事。矛盾處,是他們對海洋滿有幻想與愛惜,相反香港人卻未必對海洋珍而重之,致使最近立法會議案,要為機場第三條跑道填海工程評估,更要起人工島疏導人多車多,唯靠犧牲海洋,就少見反對了。
其實香港的海洋,長久以來被兩種論述主導:一是地產發展的說法,為所建單位尋求「背山面海」格局,然後面海的方位當然價高搶手;二是社會發展的所謂「移山填海」,把山夷平,再把海填充,理所當然說成土地倍增,供應起樓,解決房屋問題。
「背山面海」與「移山填海」,前者為樓市單位增值,後者為獲取土地起樓,卻見矛盾──一個把山水珍而重之,一個就要犧牲山巒海岸!當然我們可以說,香港今天仍有崇山峻嶺,也有深水海域,豈有完全犧牲之理?然而,那其實是我們忽視了,現有的,實為昔日發展而尚餘的山地與海濱;近年來維港如何收窄,海浪如何急竄,就是所謂「尚餘」的明證。
這種把山與海同時犧牲的發展邏輯,已被引證會損害野生動物棲息地,也同時令到本來多在香港水域出沒的海生動物,比如中華白海豚,被逼迫得繞道而行,令香港變成一個完全不對生態友善的城市。
這究竟是發展邏輯,抑或地政規劃出現問題?我相信,這是香港人的責任,因為我們的社教與成長,教育與媒介等等,幾十年來根本無從提出「土地倫理」一說──這是「環境保育之父」Aldo Leopold,在代表作 A Sand County Almanac: with other essays on conservation from Round River 的討論,指土地其實是為與其他物種協調的,有機的平衡基礎;以「生物金字塔」去理解,土地在最底層,支撐着上層的昆蟲、鳥類,以至最上層的掠食動物,而地上植物與海中水源,就此扮演食物與孕育生命的角色,世代繁衍。
問題是,生物金字塔本應矮而闊長,以見層層寬大,反映生物種類多元化;可是當人作為跨界掠奪者,不停向下開採,把海洋填充,要土地變賣,金字塔就變得高而收窄,物種少了,也難逃如熊貓本為野生的動物,在當下幾近絕種。香港不談土地倫理,只有「背山面海」與「移山填海」的發展思維,自然就成了「犧」山又「犧」水的終局。內地人或見海景而興奮,可我們更應從中再思,原來有山有水不是必然──尤其不少山水,正是栽在我們的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