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名市民於過去兩年分別因摸蜆捉蟹而送命,死因庭昨裁定他們死於意外及自然。陪審團建議政府加強宣傳,提高市民對摸蜆活動的危機意識,而康樂文化事務署及民政事務總署應聯手研究相關跟進措施。由於摸蜆旺季將臨,署方應盡快展開研究和落實措施。
陪審團一致裁定兩男一女遇溺者即郭俊良(56歲)、陳美逑(50歲)及曹美清(58歲)死於意外;落水救人後心臟病發的葉樹允(61歲)則死於自然。
促提高市民危機意識
陪審團認為摸蜆捉蟹屬康樂活動,上述兩個部門應聯手研究相關跟進措施,例如在摸蜆熱點豎立警告牌,提醒市民留意淤泥和潮漲的危險,亦可安排救生員於熱門石灘當值。
政府有必要加強教育,令市民往摸蜆時留意天氣變化、佩戴穿着合適衣物和裝備。市民亦應在出發前把行程告知親友,避免單獨前往,不懂游泳人士更不宜往摸蜆。
四名死者於2012年6月至去年8月間,分別往屯門龍鼓上灘、東涌侯王廟海灘及大埔汀角路布心排摸蜆和捉蟹。康文署及民政事務總署昨回應指,會研究及跟進死因庭提出的各項建議。
案件編號:CCDI572、575、633/12,76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