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長應有的人文關懷(美國執業律師、專欄作家 黎德怡) - 黎德怡

大學校長應有的人文關懷
(美國執業律師、專欄作家 黎德怡) - 黎德怡

香港八大院校74名學生在佔中預演中被捕後,僅有港大校長馬斐森及中大校長沈祖堯慰問被捕學生,其他則未有主動回應。教育學院學生會批評校方拒絕提供保釋金,校長張仁良卻辯稱「校方不能隨意挪用公帑,投放在大學教學以外的事情上。」
張的回應引起廣大網民批評,不是沒有原因的。究竟如何使用公帑才正確,哪些情況下則是隨意呢﹖
由早於上世紀六十年代美國南部的黑人平權運動,各間大學校長(如Tougaloo College的Dr. Adam Beittel)為那些參加公民抗命的黑人學生四處奔跑,到最近期台灣的反服貿行動中,各院校大規模籌款去保釋被捕學生,各國高等學府為正義的學生提供實質支持和保護,像是理所當然的事。
反觀教院校長一副冷眼旁觀、甚至近乎「你死你賤」的姿態,從熱血派的角度去看,實在愧為人師;即使以溫和派的角度,張校長眼見學生身體力行去表達自己意見時受到壓迫,卻不肯出手相救,相等於間接打壓言論自由。
也有讀者認為張校長這麼做沒有錯,學生應該為自己言行負責,而非搞出爛攤子時期望別人去「埋單」。這個說法不是毫無道理:美國六十年代那些黑人平權運動參加者,有部份被拘捕後,就堅拒他人為自己保釋:這個名叫“Jail,No Bail”的策略,理據是假若接受保釋,便間接妥協於不公平的制度,因此削弱了整個行動的力量;不接受保釋,選擇被收監,則可以將腐敗制度徹底地體現出來。另一原因,是顧慮到保釋的重擔會落在參與者或其支持者身上,而坐監卻可將負擔轉到極權制度。是次事件中,最大的問題,是不管參與者是否要求學校為自己保釋,校方都不該以如斯冷漠態度對待。
不少人認為各院校校長不肯對學生被捕表示關心,是因為怕此舉會惹怒中共,對大學或自身仕途都有不良影響。假設校長們真為此而撇除了應有的人文關懷,變身成為金錢至上的CEO,都是無智慧又不懂精打細算的失敗版本。關心學生甚至為他們保釋,其實並不等於認同他們所做的一切──作為德高望重的長輩,拒絕向不識時務的小孩表示一點憐憫,而是急不及待跟他們劃清界線,真有這個需要嗎?

黎德怡
美國執業律師、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