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不滿做警方「包裝紙」

社工不滿做警方「包裝紙」

【本報訊】《蘋果》昨報道警方早前大規模拘捕511名佔中示威者期間,要求社署派出五名社工提供協助,其中一名社工被安排作獨立見證人,助警方替一名14歲少年錄口供。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昨發表「給社署署長一封公開信」,強烈關注社署社工在遮打道清場事件的角色,要求社署澄清為何當日派社工擔任見證人,指社工應該要保持中立及為被檢控者提供支援,而不是協助警方的運作,呼籲所有社工不應作為警方的「包裝紙」。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權益及投訴部主任麥詠天昨發表「給社署署長一封公開信」,指在現行機制下,如涉及刑事案件,16歲以下的當事人應該由父母或監護人陪同下落口供,也可以要求見律師,這是被拘捕人士的法律權利,而不是由社署社工擔任見證人就可解決。工會要求社署澄清為何要當天派助理社會工作主任擔任見證人,以及日後遇到相同事件時,社署社工將擔任甚麼角色。

社署:應警方要求

社署回應指,當晚是應警方要求派出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社工,社工主要角色是在有需要時為16歲以下人士提供情緒支援,以及向警務人員提供個人資料及口供時以中立見證人身份保障他們的權利,強調社工在整個過程中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