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放生 當一般糾紛處理

警方放生 當一般糾紛處理

【本報訊】「千王」吳偉倫2012年5月及今年4月兩度被警方以涉嫌詐騙拘捕,雖然涉款近2,000萬元的詐騙案仍在調查,但全港及粵港澳繼續開門營業,以致不斷有受害人中招。有苦主不滿警方遲遲未落案起訴,只列作一般糾紛求助處理,批評警方漠視案件。
澳門人楊小姐當日到粵港澳的上水門市追討不果後報警,但到場警員只當一般糾紛處理,其中一名軍裝警員說公司仍有開門營業,又有退款安排,不足以構成詐騙,又謂早前接獲的10多宗報案人士都接受退款安排,稱警方角色只是「協調和解」,反勸喻楊與職員辦退款,令楊非常不滿:「你哋警方係咪俾間公司呃完一個又一個,間公司如果有心退款,我唔會追足半年都追唔返一毫子。」
楊與警員理論期間,多名苦主上門追款,包括已接受律師行退款安排逾一個月,仍未獲分毫的苦主,即場向警員指證粵港澳拖延,警員才改稱可為苦主落口供或將他們的報案交由已展開調查粵港澳及全港詐騙案的西九重案組一併跟進。
律師梁永鏗指,警方有責任了解案件是否只屬民事糾紛,若警區已有多宗涉及同一間車牌代理公司的報案,亦沒有一名報案苦主獲得車牌或退款,警方便應立案調查或將報案轉介已進行調查的警區一併處理。